六標準差設計 (Design For Six Sigma, DFSS) 是以六標準差 (Six Sigma) 管理手法 的概念為基礎而發展出來的管理程序,所強調的重點是以預防重於改善的觀念,期望 在流程或產品品質發生異常前,即事先進行流程的設計或再造,並利用 D (Define) – M (Measure) – A (Analyze) – D (Design) – V (Verify) 五大管理架構重新進行流程設計,同時 針對傳統六標準差架構下,時常遭遇 5 sigma wall 而無法更進一步改善流程或品質特性 時,提供另一個企業流程再造的思考方向。學者 Paul (1999) 針對 DFSS 所下的定義 為:DFSS 是在考量成本效益與方法的簡明程度下,利用一個強而有力的方法來設計產 品、流程與服務,以符合顧客的預期需求;另一方面,DFSS 利用更有力與合適的統計 工具,在建立標準前進行品質的評估與改善。而學者 Antony and Banuelas (2002) 則認 為:DFSS 不是為了取代新產品決策程序,而是為了使製造出的新產品、流程與服務更 有能力、效率與可靠的引進顧客期望與需求。 由於許多文獻對於設計六標準差之管理程序說法不一,包括 IDOV (Identify – 中華民國品質學會第 43 屆年會暨第 13 屆全國品質管理研討會 – 3 – Design – Optimize – Validate);ICOV (Identify – Characterize – Optimize – Validate);DEOVI (Define – Evaluate – Optimize – Validate – Incorporate);DMADV (Define – Measure – Analyze – Design – Verify)等,但其核心觀念以 Joseph and Zion (2002) 歸納之 DMADV 較能完整表達,茲說明如下:

(1) D (Define):建立專案目標、權責與基礎架構

(2) M (Measure):衡量顧客需求與關鍵品質特性

(3) A (Analyze):針對可供選擇的方案或關鍵品質特性進行分析

(4) D (Design):針對顧客需求進行最佳化設計

(5) V (Verify):確保研發品質能夠符合顧客需求 另外,六標準差設計的重點在於將工具有效的串聯與整合以運用在新產品開發流程 中,而不是單一工具或理論的研究分析,同時運用舊有的工具導入新的策略 Mader (2002)。這個說法也同樣符合傳統 DMAIC 的六標準差架構。